附件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5 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苗计划介绍
新苗人才计划是以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为载体,不断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的浙江省级创新创业计划。旨在积极倡导和鼓励大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和创新性研究,努力增强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培育和发现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和人才。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为5000元左右,对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申报类别分为: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三类。
二、申报相关事项
(1)申报流程
1. 学生自主申报,经学院评审、公示后报校团委审核。依据校内专家差额评审结果和省级立项分配指标,择优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2. 省实施办公室审定申报材料后,确定年度立项项目。
(2)申报条件及对象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浙江省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除大四外均可报名,于毕业离校前完成),鼓励专业交叉融合。
2.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
3.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一般不超过3个,其中至少一个为中级职称及以上,即讲师及以上)。
(3)注意事项
1. 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2. 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把关差额评审、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3. 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使用过程中,每个项目单独设立报销账户、单独报送用款计划、单独记录经费支出。
三、申报材料
上传的文件夹主要包含申请书(附件2-4,根据项目类别填写其中之一)和汇总表(附件5)两项材料,由于后面还需要专家评审,所以申请书只需要填到指导老师意见处即可。
材料在2025年2月25日前打包上交到邮箱1770251597@qq.com请将文件以“项目申报人学院+姓名+班级+项目名称”命名,同时请将文件以word版+pdf版上传。
注意:1.里面的签名需要电子签名
2.填写前请先查阅《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及申报通知
3.申报书各项内容以Word文档格式填写,表格中的字体为小四号仿宋体,1.5倍行距(详见申报书附件2-4)
欢迎大家积极参加,若有疑惑可扫描附件6钉钉群二维码进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