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生处《2023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修订)(浙外院办【2016】55号)相关规定,金一曼、许雨婷、董煜筠、刘婧婧等4人,因不符合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要求,取消推荐资格。经审核,拟推荐以下学生递补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陈雅妮、张楹楹、黄婉琦
公示期:2023年5月26日-5月28日,对以上拟推荐递补名单如有异议,请联系东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吴友淼老师,0571-87562150。
东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