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通知公告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25—2026学年)

时间:2026/06/11 16:36:22  来源: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作者:

为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人志向和学习兴趣,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外院〔2025〕17号)和《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浙外办〔2026〕33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成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转专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曹笑笑

组  员:宋洋、马一川、孙霁

二、转入条件

(一)符合《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资格条件及限定要求;

(二)翻译(日语笔译、阿拉伯语笔译)专业仅接受本科为同语种专业学生的转入申请;

(三)身心健康,且综合素质表现良好;

(四)须提交转专业情况说明、加盖公章的成绩单等佐证材料;

(五)须通过转入学科方向/专业领域的考核,学院将根据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三、接收人数

年级

学科方向/专业领域

录取人数

可转入人数

2025

区域国别学(阿拉伯研究、环地中海研究)

7

1

2025

日语笔译

6

1

2025

阿拉伯语笔译

1

1

四、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考核内容

区域国别学(阿拉伯研究、环地中海研究):①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②科研潜力;③外语水平测试

翻译(日语笔译、阿拉伯语笔译):①专业基础;②翻译实践能力;③职业素养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考试和面试

总成绩=考试(百分制)*50%+面试(百分制)50%

五、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定于2026年6月25日,具体时间及考场另行通知。

六、其他

申请转专业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立即取消申请人的转专业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院。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2026年6月9日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