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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区域国别学阿拉伯研究、环地中海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时间:2025/07/09 22:30:07  来源: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作者:

为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切实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浙外院办〔202452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区域国别学阿拉伯研究、环地中海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已取得学校区域国别学阿拉伯研究、环地中海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见附件1),且拟申报2025年度招生计划的校内导师。

二、基本条件与原则

1. 申请人已取得区域国别学阿拉伯研究、环地中海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能切实履行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职责;

2. 满足《办法》第17条规定的学术学位导师招生资格基本条件(见附件2);

3. 满足《区域国别学学位点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规定的招生资格条件(见附件3)。

三、具体安排

1. 本人申请。导师向东方语言文化学院提交招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4)。

2. 材料审核。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初审导师申请材料。符合条件者提交申请至区域国别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3. 学位分会审议。区域国别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获得2025年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

4. 公示并公布。获得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在东方语言文化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培养学院发文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时间安排

申请人须在715日前,将招生资格审核表(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提交至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办公室(融C415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如信息存在造假行为,申请人招生资格暂停两年。

2. 导师必须在岗指导研究生,离校1年以上的,不分配离校当年的招生名额。

3. 除特殊说明外,“近三年”的统计时间为202211日至202511日。

 

联系人:池玥兰(融C415,电话05718756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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