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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印发】东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时间:2018/11/30 10:20:24  来源: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作者:

 

浙江外国语学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关于印发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稿)的通知
各系、室:
现将《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2018年11月28日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稿)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人志向和学习兴趣,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学院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二、组织与实施
第三条 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或相关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审定学院制定的转专业实施细则。
 
               三选拔条件
第四条 转专业学生选拔条件参见《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五、六、七、十条。
第五条 由于小语种专业的学习特殊性,申请学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20 分(百分制80 分)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30分
               四计划接收人数
第六条 学院根据当年学校宏观转专业的人数指标、教学资源、社会需求自主设置招收转入学生人数。
 
              五接收条件
第七条 对于学年中转入的学生需通过专业相关考试,并且补修转入专业以前学期课程和学分方能毕业。
第八条 对于学年末转入的学生需通过专业相关考试,并且补修转入专业以前学期课程和学分方能毕业,或降级随新生班一起学习。
第九条 转入我学院的学生需身心健康,个人综合素质良好
 
考核内容及方式
第十条 对于学年中申请转入的学生,需进行笔试和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语音、听力和口语,以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考核,要求达到本专业前一学期合格水平。
第十一条 对于学年末申请转入的学生需进行同学期专业相关课程考试,申请降级学生需考查语音模仿能力、口齿清晰度。
 七、其他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东方语言文化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见《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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