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浙外院〔2019〕112号)和《浙江外国语学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外东语〔2022〕3号)等评选细则,经个人申请、学院民主评定,现拟推荐以下人员为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土语:胡小雨(1人)
公示期:2026年10月21日-10月23日,对以上拟推荐名单如有异议,请联系东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高老师87562150。
东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