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专技“校聘”校级岗位推荐人选的公示
经院内第一轮公示,现补充一人申报“校聘”校级岗位9级岗。根据根据《浙江外国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外院〔2018〕35号)《浙江外国学院关于印发2018年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外院〔2018〕62号)、《浙江外国语学院关于印发2018年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实施办法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浙外院〔2018〕64号)的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专技“校聘”校级岗位评审结果进行第二轮公示,公示期为6月21日至6月25日。
如对评审推荐结果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办公室:87562152。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