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技“校聘”校级岗位推荐人选的公示
根据根据《浙江外国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外院〔2018〕35号)《浙江外国学院关于印发2018年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外院〔2018〕62号)、《浙江外国语学院关于印发2018年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实施办法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浙外院〔2018〕64号)的文件精神及要求,经个人申报和学院聘任委员会评审推荐,现将专技“校聘”校级岗位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月13日至6月15日。
如对评审推荐结果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办公室:87562152。
表3-2-1.“校聘”教学科研岗位推荐汇总表.pdf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