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语学院关于评选推荐2020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班级:
2020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已经开始, 请各班级严格参照《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手册》(2019年9月印发)中《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浙外院办【2016】55号)进行评选,各班级的评选工作要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推荐工作流程
1、班委、班主任评选及公示:2019年11月8日-11月14日班级评选并公示。14日上交电子版《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和 《浙江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电子版发送至年级辅导员助理。周四截止,上交公示无异议后的最终版本,各年级汇总,原则上上交后不再更改。
2、学工办初评:学工办初评2019年11月15日-11月17日(一个工作日)。
3、学院评选:2019年11月18日-11月20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评选,无异议后学生填报《浙江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班主任签署意见,注意电子表上校级意见及日期请勿更改!
4、学院公示:2019年11月20日-11月25日(三个工作日)
二、注意事项。
1、请勿超时、班级评选应由班级测评小组公开评定、班级充分公示无异议、严格按照通知格式填写后上交。
2、省级优秀毕业生公示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确认、公示并公布。校级优秀毕业生在完成各项毕业环节后,由学校发文公布名单。
3、对未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教学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良好及以上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4、对省、校级优秀毕业生,将分别颁发省、校级优秀毕业生证书。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学校将优先予以就业推荐。
东语学院学工办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