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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毕评选】东语学院关于评选推荐2020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19/11/09 00:02:51  来源: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作者:

东语学院关于评选推荐2020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班级:

2020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已经开始, 请各班级严格参照《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手册》(20199月印发)中《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浙外院办【201655号)进行评选,各班级的评选工作要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推荐工作流程

1、班委、班主任评选及公示:2019118-1114日班级评选并公示。14日上交电子版《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和 《浙江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电子版发送至年级辅导员助理。周四截止,上交公示无异议后的最终版本,各年级汇总,原则上上交后不再更改。

2、学工办初评:学工办初评20191115-1117日(一个工作日)。

3、学院评选:20191118-1120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评选,无异议后学生填报《浙江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班主任签署意见,注意电子表上校级意见及日期请勿更改!

4、学院公示:20191120-1125日(三个工作日)

二、注意事项。

1、请勿超时、班级评选应由班级测评小组公开评定、班级充分公示无异议、严格按照通知格式填写后上交。

2、省级优秀毕业生公示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确认、公示并公布。校级优秀毕业生在完成各项毕业环节后,由学校发文公布名单。

3、对未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教学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良好及以上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4、对省、校级优秀毕业生,将分别颁发省、校级优秀毕业生证书。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毕业生,学校将优先予以就业推荐。

 

东语学院学工办

20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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