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经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党总支研究、讨论,拟确定余瑾等22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公示如下: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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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级朝鲜语专业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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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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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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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级朝鲜语专业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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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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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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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级朝鲜语专业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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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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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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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级朝鲜语专业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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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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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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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级朝鲜语专业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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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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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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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级朝鲜语专业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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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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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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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级日语专业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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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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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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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级日语专业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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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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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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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级日语专业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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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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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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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级日语专业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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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琼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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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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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级日语专业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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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沁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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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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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级日语专业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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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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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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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级日语专业3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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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珂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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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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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级日语专业3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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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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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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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级阿拉伯语专业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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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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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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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级阿拉伯语专业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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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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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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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级阿拉伯语专业2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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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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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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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级朝鲜语专业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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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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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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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级朝鲜语专业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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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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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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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级朝鲜语专业3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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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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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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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级朝鲜语专业3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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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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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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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级朝鲜语专业3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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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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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以上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异议,可于7日内(11月12日—11月19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公示受理部门: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师生联合党支部书记丁老师处,电话:87562150。
浙江外国语学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师生联合党支部
2017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