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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25—2026学年)

时间:2026/06/11 16:36:22  来源: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作者:

为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人志向和学习兴趣,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外院〔202517号)《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浙外办〔202633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成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转专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具体名单如下:

 长:曹笑笑

 员:宋洋、马一川、孙霁

二、转入条件

(一)符合《浙江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资格条件及限定要求

(二)翻译(日语笔译、阿拉伯语笔译)专业仅接受本科为同语种专业学生的转入申请;

(三)身心健康,且综合素质表现良好

(四)须提交转专业情况说明、加盖公章的成绩单等佐证材料;

(五)须通过转入学科方向/专业领域的考核,学院将根据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三、接收人数

年级

学科方向/专业领域

录取人数

可转入人数

2025

区域国别学(阿拉伯研究、环地中海研究)

7

1

2025

日语笔译

6

1

2025

阿拉伯语笔译

1

1

四、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考核内容

区域国别学(阿拉伯研究、环地中海研究)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测试

翻译(日语笔译、阿拉伯语笔译)专业基础翻译实践能力职业素养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考试和面试

总成绩=考试(百分制)*50%+面试(百分制)50%

五、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定于2026625日,具体时间及考场另行通知。

六、其他

申请转专业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立即取消申请人的转专业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院。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20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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