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浙江外国语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现制定东方语言文化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以选拔质量为核心,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及时发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信息,畅通咨询沟通渠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并具体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开展工作,受理本学院考生质疑、申诉等。
(二)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的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设组长一名,实行组长责任制。每个复试专家组需配备至少2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和方式
学院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拟定于3月31日进行。调剂复试工作计划于4月15日之前完成。
复试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学院为考生批量开通校园访客码(考生后续按照手机短信提醒,点击链接,获取访客码)。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复试分数线:学院依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划定本院复试分数线(不低于A类国家线),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由研工部、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2.差额比例: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复试名单: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2025年实际上线考生数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工部、研究生院确认后统一对外公布。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和初试各科成绩等,未经公布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复试前须认真阅读《浙江外国语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s://admission.zisu.edu.cn/info/1011/1171.htm),并根据材料要求将资格审核材料和其它复试材料PDF电子版于3月29日前发至东方语言文化学院邮箱:dyxy@zisu.edu.cn。学院于复试开始之前通过线上审核电子版材料的形式,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要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
2.考生需携带以上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于3月31日12:30-13:00到浙江外国语学院融院C 306报到。
3.复试报到前完成线上心理测试https://www.psy.com.cn/vue/school/68107,账号:考生编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四)复试时间、地点
学科 |
专业/方向 |
面试 |
地点 |
时间 |
翻译 |
日语笔译 |
融院C309 |
3月31日14:00 |
(五)复试内容、形式、程序、评分要点
1.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复试形式为面试。各专业复试专业考试科目及范围见《浙江外国语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复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面试时进行,综合考查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2.面试的程序、评分要点
(1)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②抽取试题:面试现场,准备1.2.3.4…按序排列的题库,由考生随机抽取题号;
③专家根据考生所抽取的试题进行提问,考生稍作准备后作答;
④面试结束。
⑤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⑥面试专家现场独立评分。
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前一名考生开始面试时,由面试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2)面试的评分要点
①专业基础:外语基础知识的掌握度;对象国文化知识的掌握度。
②翻译实践能力:翻译的准确性、流畅性、逻辑性;翻译技巧、翻译策略;跨文化交际能力。
③职业素养: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应变与抗压能力;举止、表达和沟通能力。
(六)复试成绩计算和使用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具体比例如下:
翻译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基础(满分30分)+翻译实践能力(满分50分)+职业素养(满分2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四、录取工作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复试成绩仍相同的考生,以业务课1、业务课2、外语成绩、政治成绩为序列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合格考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二)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四)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浙江外国语学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电话:0571-87562152)。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未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法律法规;
6.政审不合格。
(六)录取其他要求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在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需要提供人事档案,须提交学校、用人单位和本人三方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5.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信息公开公示
(一)学院报研工部、研究生院审批备案后及时对外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复试咨询电话:0571-87562152
(三)举报投诉渠道: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向学院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电话:0571-87562152,邮箱:dyxy@zisu.edu.cn
浙江外国语学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571-88213015,邮箱:jjjcs@zisu.edu.cn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