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_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学院领导信箱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关于印发教职工兼职管理办法(试行),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对教师校外兼职情况做了摸排。现将2024年教师校外兼职报备(审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15日。如对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致电东语办公室87562152。
姓名
审批结果
备注
寿舒舒
同意
日语系
滕小春
金艳
朝鲜语系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