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_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学院领导信箱
根据浙外东语考核小组评定,现对2023年度教师年度考核和2023年度师风师德考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 2024年3月11日——3月15日(5个工作日),若有疑异,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学院办公室。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