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_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学院领导信箱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部门毕业论文相关文件精神,规范东语学院新型毕业论文管理流程,现对各专业2024届毕业论文中采用新型毕业论文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3日,具体条目参见附件。
联系人:何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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