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发挥青年榜样的示范激励作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展示和宣传我校学生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面貌,特举办第四届“浙外之星”的评选活动。
一、参赛对象
浙江外国语学院全体学生
二.评选条件
学习之星评选条件
1. 品学兼优,学习成绩突出,在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有等级证书以及获奖经历的优先考虑。
2. 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文艺之星评选条件
1. 品学兼优,在歌唱、乐器、书法、绘画、舞蹈、曲艺、戏剧等方面具有特长。
2. 拥有等级证书或者在市级及以上比赛活动在获得奖项的优先考虑。
公益之星评选条件
1. 品学兼优,富有爱心,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赠、帮残助困、保护环境等活动,必须具有校内外公益活动或社会上大型活动志愿者经历,骨干志愿者优先考虑。
2. 以身作则,关爱生命、关爱自然、厉行节约,并积极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公益活动。
3. 有较强的奉献意识和助人精神,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管理工作,帮助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
体育之星评选条件
1、品学兼优,热爱体育活动,平时积极参与各项运动,了解一定的体育知识,有一定的体育特长,具有获奖经历。
2、参加过市级及以上的比赛并且获得奖项的优先考虑。
创新之星评选条件
1. 品学兼优,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在校期间进行了自主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2. 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创业活动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管理规范。
三、评选流程
报名宣传: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17日
学院推选:2016年3月17日—2016年3月25日
复赛选拔:2016年3月31日
决赛晚会:2016年4月下旬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自荐和学院推荐方式。每个学院可以推荐学习之星、文艺之星、创新之星、公益之星、体育之星各一名。
五、其他
各班请在3月24日16点前将推荐人员的报名表(附件1)及学院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1185121184@qq.com。
六、联系人
小和山校区 郑日煦 13575750845/610845
陈楷越 15958139899/599899
文三路校区 董克雍 15957182340/694340
共青团浙江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