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
关于2015年度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浙外院办〔2015〕82号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浙江外国语学院2015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和现实问题,选择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中相关的课题进行研究,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优先考虑结合我校“外语特色鲜明,教育品质一流”的目标而开展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等具有较大价值和实际效果的研究课题,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3.2015年度科研课题不设具体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题申报。
4.鼓励在理论、实践或研究方法上有突破和创新的课题。
二、课题申报
1.本次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申请者须在申请表封面的“项目类别”中注明。校级课题主要面向青年教师,不再受理副教授等副高职称以上人员申报。
2.重点课题申报要求课题负责人有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3.校级课题实行隔年申请制,即上一年度已有课题立项者,本年度不得再申请;凡在校级课题中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累计已获2项以上(包括2项)校级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4.课题申请者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申请者根据选题,拟定课题研究方案,填写申请表(须打印),一式2份(另附活页一式5份),由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科研处。申请表和活页电子版由各单位汇总后发科研处邮箱:zisukyc@163.com
三、其它事项
1.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3000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1500元。
2.重点课题结题至少在浙大核心期刊以上发表论文1篇。
3.重点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一般课题为1年。
4.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过期恕不受理。
希望各单位认真发动、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
科研处联系人:徐荣祥,电话:88218266
附件: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课题申请表
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