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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2017校级科研课题申报通知

时间:2017/09/28 14:26:42  来源: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作者:

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

关于2017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浙江外国语学院2017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1.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题申报。

    2.优先考虑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以及结合我校“外语特色鲜明,教育品质一流”的目标而开展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等具有较大价值和实际效果的研究。

3.为推进我校国际化特色办学以及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2017年度科研课题特设两个选题领域:(1)围绕我校“一院三中心”(城市国际化研究院、浙江文化“走出去”协同创新中心、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建设涵盖范围开展研究;(2)“青年学子学习青年习近平”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申请者可围绕上述选题领域进行申报,题目自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二、课题申报

1.本次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申请者须在申请表封面的“课题类别”中注明。校级课题主要面向青年教师,不再受理副教授等副高职称以上人员申报。

2.重点课题申报要求课题负责人有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3.申报限制:上一年度已有校级课题立项者,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已有校级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累计已获2项以上(包括2项)校级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同一年度每位申请者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校级课题。

5.课题申请者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申请者根据选题,拟定课题研究方案,填写申请表(须打印),一式2份(另附活页一式5份),由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科研处。申请表和活页电子版由各单位汇总后发科研处邮箱:zisukyc@163.com

三、其它事项

1.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5000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2500元。

2.重点课题结题至少在浙大核心期刊以上发表论文1篇。

    3.重点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一般课题为1年。

    4.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171010日,过期恕不受理。

希望各单位认真发动、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

 

科研处联系人:徐荣祥,电话:88218266

 

 

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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