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7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及限额
1.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2.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本次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为:重点课题5项,规划课题14项。
二、申报课题条件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
2.重点课题一般是指对已经结题的省教科规划课题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科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申报课题形式
2.系统采用新用户新办法,老用户老办法的管理原则。原有分配使用的账号仍可以进行在线查阅、结题等功能,但申报新课题的人员一律重新注册。操作手册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
3.用户名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用户进入系统后会要求修改密码。再次登录系统时需要使用新密码,新密码如果输错5次,用户名将锁定,请联系管理员重置。
4.为方便课题申报人员更好地使用平台,系统内右上角有【QQ交谈】选项,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以在线技术答疑。也可拨打省教科规划课题管理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058816801。
四、报送材料
(1)《课题申报·评审表》(在系统中生成,提交纸质稿一式一份,评审表中“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由所在二级学院、部门签字盖章,初审单位意见由科研处负责签署)
(2)《课题申报·活页表》(在系统中生成,无需报送纸质稿和电子稿。活页表不得透露个人及单位信息)
所有上报材料须在系统中生成。以前的电子稿申报无效。
五、申报截止时间
本次课题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若到截止时间限额未报满,则相应延长截止时间至报满为止。
若在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科研处办公室:望院A幢 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