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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2016校级科研课题申报

时间:2016/09/23 10:18:04  来源: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作者:

 

转发《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浙江外国语学院2016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周知。
申报课题需要填写提交的材料有:
1.申请表,一式2份(附件1中申请表部分)
2.活页,一式5份(附件1中活页部分)
3.学院(部)提交一份本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2)
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学院(部)汇总后打包发至科研处邮箱:zisukyc@163.com
其他事宜详见院办通知。
 
科研处
2016年9月22日
 
转发
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
关于2016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浙外院办〔2016〕58号
各部门、学院(部)、直属单位:
    浙江外国语学院2016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1.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题申报。
    2.优先考虑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以及结合我校“外语特色鲜明,教育品质一流”的目标而开展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等具有较大价值和实际效果的研究。
3.为推进我校国际化特色办学,2016年度科研课题特设两个选题领域:(1)城市国际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2)浙江文化“走出去”研究。申请者可围绕上述选题领域进行申报,题目自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二、课题申报
1.本次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申请者须在申请表封面的“课题类别”中注明。校级课题主要面向青年教师,不再受理副教授等副高职称以上人员申报。
2.根据校有关文件,2016年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奖励项目主持人的团队成员(指项目申报书中的成员)一项校级课题(单列立项指标),但仍须按照正常程序申报。该课题是属于重点课题还是一般课题,由校学术委员会确定。
3.重点课题申报要求课题负责人有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4.申报限制:上一年度已有校级课题立项者,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凡在校级课题中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累计已获2项以上(包括2项)校级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同一年度每位申请者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校级课题。
5.课题申请者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申请者根据选题,拟定课题研究方案,填写申请表(须打印),一式2份(另附活页一式5份),由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科研处。申请表和活页电子版由各单位汇总后发科研处邮箱:zisukyc@163.com
三、其它事项
1.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5000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2500元。
2.重点课题结题至少在浙大核心期刊以上发表论文1篇。
    3.重点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一般课题为1年。
    4.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5日,过期恕不受理。
希望各单位认真发动、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
科研处联系人:徐荣祥,电话:88218266
 
 
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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